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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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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游带什么"盘缠"
海外旅游须知
报名办法
1.
申请人报名交款后填写申请表(表上所列各项均须用签字笔填写,不得空白),经本公司核对并将资料编号输进电脑后,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加 意见及签名。省市属单位审批表由其主管单位分送省市公安部门。区属单位 个体户、待业人员的审批表则由本公司送公安部门,需提供户口簿及身份证 原件。
2.
成团后,本公司将尽快通知出团时间,并于成行前召开座谈会,宣布及安排有关事项。
3.
如申请人旅游证件不获批准,本公司即通知旅游者,退回全部费用。
4.
申请人如健康不良、行动不便,不宜参加。凡孕妇一律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出团。
5.
如发现所填申请表的资料不真实,或有其它特殊原因,本公司有权取消其参团资格。所交费用按不同情况,作出全部退回、部份退回或不退等处理。
退团、延团规定
1.
凡买单后退团者,不论审批资料是否批准,或是否已出护照,一律扣取全价10%的手续费。(全价10%不足500港元者,应按500港元计)。
2.
缴费后因有关单位不批准而退团者,不扣取任何手续费(但必须提供有关单位不批准的证明)。
3.
组团后到出发前十四天退延团者扣取全价的30%;出发前七天至十四天退延团者,扣取全价的70%;出发前六天(不包括出发当天)退延团者扣取全价的100%。
团员守则
所有参加海外游人士从出发到结束为止均称为团员,所有团员均须遵守本守则
1.
团员须持有办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护照和前往国政府签发准许入境签证,随时备查,切勿遗失。
2.
在境外旅游期间,团员必严格按照旅游线路规定日期返回,不得逾期居留。旅游期间均集体活动,不得擅自离开或滞留在外,所有团员的护照由领队保 管。(香港段除外)
3.
在香港自由活动期间,一切费用自理,必须保证按期整团返回内地,切实执行公安部门有关整团出入境的规定,违者承担公安部门的罚款。
4.
团员出入境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应遵照海关规定,如实申报,不得走私,或携带违禁物品。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5.
在外旅游期间,团员须听从领队和导游安排,如有违法或违反守则的行为,领队有权制止及采取相应措施。
6.
讲究精神文明,举止言行不失人格、国格。不走私贩毒,不去色情场所,不参与赌博
旅游费用不包括
1.
自由活动期间的个人一切费用及行程表之外的节目费用。
2.
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和超重行李的托运费、保管费等。
3.
洗衣、理发、电话、电讯、饮品及烟酒等个人消费等。
4.
因交通阻延所引致额外费用。
5.
香港段的一切费用。
6.
酒店、餐厅、行李搬运等小费。
责任问题
1.
参加本公司旅游团如遇台风等天灾或罢工、政变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我公司 有权取消任何一项旅游项目或变更行程。因遇上述情况而造成超出旅程天数 ,本公司均按规定增加收取超出费用,包括外延期签证费、住食及交通等。
2.
在保证游览计划内所列景点的前提下,本公司保留变更部分行程的权利,具 体行程以出发前所发行程表为准。
3.
本公司采用的各类观光交通工具(如飞机、轮船、火车或巴士等)及酒店, 对旅客及行李的安全问题,各机构均订立了不同的条例以对旅客负责,如发 生行李遗失、意外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当由各机构所订的安全条例作为 解决依据,可忍受一概与本公司无关。
4.
验表时需带的个人资料
(1)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影印件。
(2) 填妥的申请表(一式二联表及另单张)。
(3) 正面大一寸光面免冠彩照(泰国游、泰新港联线游10张,泰马新港联 线游13张,澳纽港联线游8张,其余线路10张,美国签证黑白相片4张)。
(4) 个体户营业执照,完税证(或当月交税证明)影印件。
(5) 待业人员需待业证及影印件。
(6) 户口簿"服务处所"一栏所写单位与现单位不一致者,需提供原单位调出证明或离辞职证明及现单位工作证影印件。
(7) 离职者还需带离职证明复印件。
5.
外汇兑换
根据广东省外汇管理局的最新规定,凡参加我公司组织的出境旅游的中国公民,其外汇兑换须由我公司代办,具体办法如下:
(1) 换汇额度:按照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前往港澳地区游客可兑换1000美元或等值港币,前往港澳地区以外的出境游客可兑换2000美元或等值港币。
(2) 兑换汇率:游客兑换外汇的汇率,按我公司在银行办理购买外汇时水单上的汇率计算(即当天的现汇/现钞卖出价),并且每人收取手续费人民币50元;预交的兑汇款多退少补。
(3) 兑汇办法程序如下:需兑换外汇的游客,请在出团前20天内交兑汇款,逾期办理视作自行放弃,不予补办。
第一 先预交用作兑汇的人民币,我公司开具收据;
第二 游客接到出团通知后,凭预交兑换款的收据及身份证原件到我公司总部(广州市环市西路179号,国旅假期大厅后堂"收款处")办理兑换手续。
(4) 上述外汇兑换办法从1998年8月17日起实施。
旅游程序
出国旅游须知
尊敬的客人:
欢迎您参加"国旅假期"旅游团。为使您有一个开心愉快又安全舒适的旅程,请您阅知以下注意事项。我们将尽力为您提供细心的照顾和满意的服务,让您体验"国旅假期"的加倍关怀。
一. 旅途中注意事项:
1.请按我公司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集合,切勿迟到。
2.请带好居民身份证原件,6至16岁小孩要带出生证或户口簿,以备查验。
3.护照、签证、机票等由领队保管,出入境验证过关时交由各人保管,切不可 遗失。
4.请自带牙膏、牙刷、毛巾、拖鞋、泳衣裤等日常用品及常用药物。
5.尊重当地民俗风情,遵守当地法律、法规,避免发生涉外事故。
6.不要让陌生人接触自己的行李,也不要帮别人携带行李。
7.所有贵重物品(如黄金首饰、现款等)不要放在酒店房间、旅游车上,请随 身携带并妥善保管。
8.为安全起见,晚上尽量不要单独外出。
9.请配合领队、导游工作,遵守团队纪律。
二. 出境时海关规定:
1.如无外汇管理局的携带许可证,每人限带总数不超过两千美元的货币出境。
2.手表、黄金首饰可携带出境,但回程时须如数带回,否则按海关规定补征税 。
3.录像机专业相机要向海关申报后才可携带出境,并要带回。
4.动物、植物、水果不能携带出境。
三. 入境时海关规定:
1.每人可带免税手表一只,衣物三十五件,食品十五公斤,酒一支,香烟一条 。
2.黄金每人限量50克自用。
3.禁止携带一切黄色娱乐用品、书刊杂志及性药。
4.禁止携带动物、植物、水果和旧衣服。
5.家用电器和参茸类、牛肉干、猪肉干不准携带入境。
四. 为加强对出国旅游、人员的管理,保证出国旅游的健康发展,请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旅游期间为集体活动,不得擅自离开或滞留不归。
2.自由活动期间,一般可自行安排,但必须依时返回。
3.不走私、贩毒、吸毒。
4.不涉足色情场所或卖淫、嫖娼。
5.不参与赌博。
6.讲究精神文明,言行举止不失国格、人格。
凡滞留不归者,我公司可向公安机关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尽之处,请向总部或就近连锁店咨询。
祝您旅途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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